“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一,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科学构想。
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指出:“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这一构想在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的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功。






